| (一)负责制定规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,管理办法,并组织实施;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平行审批的事项组织协调;对审批项目的运转情况进行协调、督察。 |
| (二)对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,组织部门窗口规范、高效、优质服务,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;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月度考核、年度考核;定期与窗口各单位联系于沟通;受理当事人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、效率等方面的投诉。 |
| (三)承担改善全区投资软环境和大企业大项目建设“绿色通道”的任务。 |
| (四)负责对园区、企业有关项目建设重大事项协调,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。 |
| (五)完成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